平行志愿及投档规则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7-06-01浏览次数:1036

1、什么是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是指同一志愿序号中的多个并列志愿。如第一批本科的第二志愿为4个平行院校志愿,这4个院校志愿并列,均为第二志愿。今年我省的本科一、二、三批和高职高专一、二批的第二志愿均为4个平行志愿。

  2、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即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特征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3、填报平行志愿(第二志愿)要注意些什么?

  平行志愿是第二志愿,一般来说只有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所以考生应该把估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第二志愿的主要选报对象。

  保持“梯度”,科学排序。即对于同一组平行志愿,几个院校志愿之间应该有梯度,一般是参考院校往年调档分数线从高到低排列,一般来说应将自己最想就读的院校排在靠前的位置,最靠后的位置要考虑填报“保底”的院校。

  近两年,有少数较好的院校出现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在平行志愿中填报一些与第一志愿相当的院校或者比第一志愿更好的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