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 2022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政策解读

发布者:樊立发布时间:2022-06-17浏览次数:11531

为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河南省教育厅2022年决定继续实施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周口师范学院承担了“学科教师”“小学全科”两个项目的培养任务。现将定向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

我校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400人,承担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四个学科师资培养,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类别为地方公费师范生。实行“市来县去”招生政策。

二、“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

我校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200人,培养农村小学、教学点师资,实施全科培养,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类别为地方公费师范生。实行“市来县去”招生政策。

三、报考条件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报考“学科教师”“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考生需具有定向岗位所在省辖市(含所辖各县、市、区)的户籍。平顶山市与汝州市、安阳市与滑县、新乡市与长垣县、南阳市与邓州市、商丘市与永城市、周口市与鹿邑县、开封市与兰考县、信阳市与固始县、驻马店市与新蔡县的考生均可相互报考双方的“学科教师”“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

考生户籍所在地以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所填报的信息为准。

3.要求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积极投身农村教育和特殊教育事业。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同时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相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能够较好地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报考方式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随全省普通高考进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考生根据各设岗县(市、区)培养计划,按照不同类别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户籍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计划类别报考。

五、录取方式

1.投档。“学科教师”、“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预录取。考生被投档录取后,培养高校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意向书。考生须在定向就业意向书上签字,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若不签订定向就业意向书,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3.正式录取。考生入校后一个月内与培养高校、设岗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注册高校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六、有关政策

2022年定向招生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就业、履约管理等政策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申报2022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和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46号)等文件执行。

1.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2.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设岗县(市、区)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3.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设岗县(市、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 年。“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原则上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的中小学校任教;“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小学、教学点任教